2025 年杂项税:国家税务总局取消碳氢化合物和石油产品补充
发布时间:2025-01-02
税务机关为碳氢化合物的运输提供了确定性:目前不会有发布新补充的新规则。
在 2025 年杂项税中,税务管理局 (SAT) 在运输服务的要求中删除了名为“碳氢化合物和石油产品”的补充。12 月 30 日,财政和公共信贷部 (SHCP) 发布了 2025 年杂项税,其中一项变化是取消了现行杂项中公布的关于碳氢化合物和石油产品相关销售或服务的税收收据的规则 2.7.1.41。
在该计划中,有义务对碳氢化合物和石油产品(包括运输)进行体积控制的纳税人将有义务在 CFDI 中纳入“碳氢化合物和石油产品”补充服务。
SAT “碳氢化合物和石油产品” 增刊
本补充文件于 2019 年 12 月针对 2020 年税务杂项(然后是第 2.7 章的第2.7.1.45 条)发布。通过互联网或电子发票的数字税务收据。
国家税务总局将负责在其网站上公布本补充表的规范,以便纳税人可以继续发布该补充表;然而,它并没有发生。现在,在 2025 年杂项税中,当局取消了该补充的规则,并将其从第 2.7.7 节中删除。签发带有提单补充的 CFDI。以上表明,碳氢化合物或石油产品的运输将在 2025 年保持不变,有义务开具和过境与每次行程相对应的数字发票,并附有提单补充,而无需考虑今年的情景规则。
在这方面,Casaduana 的专家 Brenda Ángeles 解释说:“取消'碳氢化合物和石油产品'补充为在这种专业运输中提供服务的纳税人提供了确定性,这表明 SAT 暂时不会产生额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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